发布时间 : 2017年01月10日 来源: 本站 编辑: 管理员 浏览量: 0
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《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各部门: 为加强我院采购项目档案管理,有效保护和利用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源,现将《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 特此通知。
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7月1日
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
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采购项目档案管理,有效保护和利用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源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》(成财采〔2015〕169号)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(指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项目,下同)的档案收集、整理、移交和管理等。 第三条 采购项目档案是指我院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、图纸、图表及声像资料等,包括纸质、磁盘、光盘等不同煤质载体的各类记录。 第四条 采购项目档案是反映采购活动的重要记录。采购人在组织实施采购项目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,都应归入采购项目档案管理。采购人应当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,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。 第五条 采购人是采购项目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。 第六条 采购项目档案包括:采购档案目录(附件1)、采购活动记录表(附件2)、采购实施计划表(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)、招标文件(谈判文件、询价文件等)、投标文件、评审报告、合同文本、验收证明、质疑及质疑答复、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、资料。 第七条 采购项目纸质档案文件、资料应采用标准A4纸记录和打印。工程项目的图纸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。采购文件可以电子档案方式保存。 第八条 采购项目结束后,及时完成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、装订和编制目录。采购项目档案按年度项目编号顺序进行编制。 第九条 采购项目档案纳入学院档案管理体系,确保其安全完整、真实齐全、存放有序、查阅方便。 第十条 采购项目档案保存期限为自采购项目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。对于在较长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重大采购项目档案资料,可根据需要永久保存。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。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至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附件:1.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目录 2.政府采购活动记录表
附件1: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档案目录 序号档案内容页码1采购活动记录表 2确定采购方式文件(政府采购计划执行表) 3采购项目需求资料 4委托代理协议 5招标文件、确认资料或论证资料等 6招标公告及澄清文件或修改文件及签收资料等 7评标报告及确认函 8中标通知书 9采购合同(合同信息统计页) 10采购项目验收证明资料 1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澄清说明等资料 12其他有关重要文件资料
附件2: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采购活动记录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类别货物类□工程类□服务类□采购预算 万采购方式 采购合同 万是否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采购,若是其他方式采购及其原因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编号:政府采购文件编号: 有无特殊特定条件及其原因 中标(成交)供应商名称 有无废标情况及其原因 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
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行政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印发 |